根据学生处下发的《张康妮通知》,学院认真组织了评审工作。经班级推选,系部评审,拟选出万昭英,范昭新同学上报学校参与评选。现将推选同学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若发现与评审条件不符的情况,请及时反映到(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北苑实训楼D208。
纺织工程学院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纺织工程学院 地址:成都犀浦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邮箱:632251990@qq.com电话:8784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