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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2016-09-23 14:10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在本科学习阶段)不再具备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①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排名/排名范围总人数*100%;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申请表格见附件

9月26日交资料到学院总支办公室

附件【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年版) (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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