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处室函件
学工〔2020〕25号
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对困难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放2020年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0年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评选的工作,请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享受此项资助。
一、帮扶对象
2020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六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六)、就业困难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生活俭朴;
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毕业生。
三、标准及推选名额
参照各学院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每生资助金额为600元。
序号 |
学院 |
名额(人) |
资助金额(单位:万元) |
1 |
材料学院 |
28 |
1.68 |
2 |
电信学院 |
39 |
2.34 |
3 |
纺织学院 |
31 |
1.86 |
4 |
服装学院 |
45 |
2.7 |
5 |
管理学院 |
42 |
2.52 |
6 |
机械学院 |
25 |
1.5 |
7 |
建筑学院 |
36 |
2.16 |
8 |
外语学院 |
19 |
1.14 |
9 |
艺术学院 |
27 |
1.62 |
|
合计 |
292 |
17.52 |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各学院要以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为契机,加大对各类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学生的感恩教育。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各学院要根据学院实际,将困难就业帮扶有关政策、措施、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认定办法等在学院内公开,并告知全院师生。
(三)在公示时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不得公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审查后,将推荐学生名单(电子文档、纸质档)于2020年6月11日前报送学生处资助科李年奕。
附件:《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名单》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