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处室函件
学工[2020] 47号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501号文件)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开展我校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各学院在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础上,组织各班认真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该项工作做实、做细、做稳,实现阳光资助。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在参评年度(2019年9月—2020年7月)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德育成绩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学习年限: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3、学习成绩:①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释详见附件1)。如此类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须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在参评年度(2019年9月—2020年7月)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德育成绩良好;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人在参评学年(2019-2020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年限: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3、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19—2020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在参评年度(2020年9月—2021年7月)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如在参评年度内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终止已获得的助学金;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德育成绩合格以上;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人须在当前学年(2020—2021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3、本学年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且有劳动服务能力的学生,需参加学校志愿者服务活动;上一学年已享受了助学金并按时完成志愿者服务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国家助学金评选。
三、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15名,各学院推荐2名,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推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366名,按照评选条件由九个学院评定推荐;
3、国家助学金:3492名。
四、评定程序
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系统导出申请表格并签字盖章)并行的方式进行。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经学院审核推荐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定后提出本校当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见附件3),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及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提出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审定后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三)国家助学金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见附件4),向本学院系提交申请。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及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分为2100元/人·年、3300元/人·年、4500元/人·年三个档次),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拟资助学生资格条件、公示时间和范围等是否符合要求,提出本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和资助档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
五、经费发放、管理与监督
教育厅下达国家助学金是2020年度的经费,发放对象按一学年资助标准一次性评审,分学期发放。下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2019-2020年度的经费按一学年资助标准一次性评审,金额一次性发放。
各院学院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做好评选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的教育引导管理工作,杜绝学生利用奖励和资助经费铺张浪费,使这笔资金真正用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其中未缴清学杂费的学生要鼓励其在不影响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主动缴纳学杂费。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二次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获奖学生和受助学生索要财物,需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经费统一通过学校财务处进行打卡发放。
六、报送时间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
各学院须于2020年10月22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报送学校学生处资助科,申报材料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名单顺序整理。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胶水粘贴);
(3)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学院须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报送学校学生处资助科,申报材料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与电子版,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在本院(系)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不要装订成册。
(3)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3. 国家助学金
各学院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报送学校学生处资助科,申报材料包括:
(1)《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和《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同时报送纸质与电子版,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2)申请人在线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注:此次国家奖助学金除上述评审方式和材料外,从学生申请一级开始需全部从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报。
附件:1.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2.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
4.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
5.《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6.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7.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8. 2020-2021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
9. 2020-2021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