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工作要求,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的开展,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优良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4-6月举办校2018年“嫘湖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文化创意大赛。为做好大赛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以“敢闯会创促成长 创新创业耀青春”为主题,以“培育创新意识 激发创意思维 点燃创造热情 提高创业能力”为宗旨,激励学生积极投身于创新、创业、创意实践,提升创新、创业、创意设计能力,增强就业创业信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大赛时间
2018年4月——2018年6月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犀浦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部门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指导中心)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共青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学院
(三)支持单位
四川校友会
北京正保育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四)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决定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校领导、郫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犀浦镇人民政府政协主席为副主任,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科研处、宣传部、各学院和教学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赛事筹办、联络沟通、材料收集、宣传协调等各项组织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详见附件一)。
2.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提名成立本次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委员会,“嫘湖杯”创新创业大赛邀请行业企业代表、政府工作人员、投融机构代表、大学科技园工作人员、兄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机构负责人、创业成功人士、郫县青年企业家商会、校友导师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文化创意大赛由艺术学院及社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议审定,最终确定获奖项目。
3.学院竞赛工作组:各学院成立以院长、党总支书记为双组长的院级竞赛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参赛项目的指导及大赛初赛工作,督促检查本学院参赛项目的完成情况,负责选拔和推荐本学院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大赛。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鼓励跨学院、专业组建团队,跨学院的团队按项目负责人确定参赛项目所属学院。
(二)参赛项目类型
1.“嫘湖杯”创新创业大赛:
(1)现代农业类,包括农林牧渔等;
(2)制造业类,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信息技术服务类,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文化服务类,包括广播影视、文化传媒、旅游休闲、体育竞技等;
(5)社会服务类,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公益创业类,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文化创意大赛:
(1)绘画艺术类:包含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书法、篆刻作品或其他画种。 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设计艺术类:包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 ×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受限制。
(3)数码影像类:包含摄影、动漫、微电影等。摄影作品分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14 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动漫作品中,漫画作品:参赛作品须提交不低于300dpi分辨率JPG格式文件,统一打印在A3纸张提交;手绘稿不超过A3尺寸大小(29.7cm×42cm)。动画作品:参赛作品视频尺寸要求:分辨率为1280×720及以上,提交DVD格式,作者须保留 MOV 或 AVI 格式视频文件。 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分辨率为1280×720及以上,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 DVD 格式。作者须保留 MOV 或 AVI 格式视频文件。
(4)校庆文创产品类:校庆文创产品形式多样,包括成都纺专80周年校庆标志设计、80周年校庆VI设计、能展示学校形象的校际交流纪念品、毕业纪念品、文化办公用品、学习生活用品、校庆礼仪服装设计、志愿者服装设计等。校园文创产品可以以学校历史、校园建筑、校园景观、纺织相关元素等作为设计元素。校园文创作品必须统一使用校名规范字体、校徽。(校徽、标准字体等素材学校提供)。
(三)“嫘湖杯”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所有参赛选手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文化创意组除外),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事安排
(一)“嫘湖杯”创新创业大赛
1.初赛阶段: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初赛项目参赛团队需要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同时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的项目基数不低于学院总人数的5%。(例如:学院总人数为1000人,报名项目基数为50项)。
2.决赛阶段:校级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各学院在初赛项目数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数为网上申报项目数基数的8%(例如:报名项目基数为50项,可推荐参加校级决赛项目为4项)。各学院在6月3日前必须达到规定的网上报名数量。同时将决赛项目纸质、电子材料报送至大赛组委会。(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二)。
(二)文化创意大赛
文化创意大赛初赛和决赛同时进行。艺术作品实物可不用装裱,在作品背面粘贴“作品申报表”(详见见附件三)注明作者、所在学院名称、艺术作品的名称及种类、指导教师姓名、创作说明等信息。参赛项目纸质、电子材料报送至大赛组委会。(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二)。
(三)赛事日程安排:
阶 段 |
时间安排 |
工作进程 |
承办单位 |
初赛:学院选拔推荐阶段 |
4月22日至 6月3日 |
各学院对“嫘湖杯”创新创业大赛 不同类别报名项目进行初赛,确定上报参赛项目,准备好参赛所需相关材料;文化创意大赛作品征集。 |
各学院 |
决赛:大赛评审选拔阶段 |
6月4日至 6月10日 |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上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评选获奖项目名次。 |
专家评审组 学生处(指导中心)、教务处、艺术学院 |
路演展示表彰阶段 |
6月11日至 6月19日 |
路演展示:“嫘湖杯”创新创业大赛4个组别的一等奖获奖团队进行现场路演,由专家进行现场点评。 文化创意大赛获奖作品展示。 表彰大会:6月19日 |
专家评审组 学生处(指导中心)、教务处、艺术学院 |
六、评审奖励
(一)评审方式
1.“嫘湖杯”创新创业大赛: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类别项目的创新性、创意性、实用性、市场发展前景、实施可行性等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并提出获奖名单。(评审办法详见附件四)
2.文化创意大赛: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的创意创新性、时代创意性、市场发展性、艺术鉴赏性等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并提出获奖名单。(评审办法详见附件四)
(二)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嫘湖杯”创新创业大赛,由各学院对报名项目进行院级初赛及自评,确定参加校内决赛的项目并报送到大赛组委会,推荐校级决赛项目不超过院级总项目数的10%。组委会汇总各学院申报参加校内决赛的项目并组织评选,按照汇总后不同参赛组别的总数量评选一、二、三等奖。文化创意大赛,组委会汇总各学院申报参加作品组织评选,按照汇总后不同参赛类别的总数量评选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总项目的20%,二等奖占总选拔项目的30%,三等奖占总选拔项目的50%。
对大赛中较高质量完成竞赛组织的学院设置优秀组织奖4名。
2.竞赛组织费:给予每个学院基本工作经费,用于项目的组织和相关教师指导费用开支,文化创意大赛在基本的工作经费基础上,给予承办学院一定数额的承办工作经费。
3.获奖奖励:对大赛中获优秀组织奖的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励;对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指导老师和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励。
4.优秀组织奖计分方法:
参赛学院以项目和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一等奖每项计100分,二等奖每项计70分,三等奖每项计40分,参与项目每项计10分。按照得分高低授予组织工作突出的参赛学院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一)采取措施,宣传发动。创业教育与实践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比赛的统一要求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要利用现有的宣传渠道和途径,宣传创新创业大赛、文化创意大赛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大赛是为参加2018年第四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五届“创青春”四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做准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学院特色项目,充分挖掘资源,形成合力,动员师生积极参加。
(三)积极引导,鼓励参与。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寻找、拟定创业项目和科技作品,调动专业教师参与学生创业活动的热情,为参赛学生及时并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技术支持及创业指导服务,有效提高竞赛的质量与水平。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创业项目计划书应自行撰写,如发现有抄袭或知识产权纠纷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比赛主办方不承担因项目参赛及实施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文化创意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三)主办单位拥有本届赛事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嫘湖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文化创意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嫘湖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文化创意大赛参赛项目(作品)需提交材料说明
附件三: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文化创意大赛申报表
附件四: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嫘湖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文化创意大赛参赛项目(作品)评审规则
附件五: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六:四川省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