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
“嫘湖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工作要求,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我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4月-2019年5月举办校2019年“嫘湖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大赛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时间
2019年4月——2019年5月
三、大赛组织
1、主办单位: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承办单位:学生处 团委 教务处 纺专正保创业学院
3、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决定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校领导为副主任,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宣传部、各学院和教学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赛事筹办、联络沟通、材料收集、宣传协调等各项组织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办公室负责人:刘东渝、宋超、钟丽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络员:罗娅、江磊、张玮、刘科、王普(详见附件1)。
(2)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提名成立本次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行业企业代表、政府工作人员、投融机构代表、大学科技园工作人员、兄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机构负责人、创业成功人士、校友导师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项目)的评议审定,最终确定获奖团队。
(3)学院竞赛工作组:各院(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部)级竞赛工作组,负责本级参赛作品(项目)的组织、制作、报名等工作,定期督促检查本级参赛作品(项目)的完成情况,并向大赛组委会递交进度报告,负责选拔和推荐本级优秀作品(项目)。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毕业5年内学生(限创业大赛类项目)。 鼓励跨学院、专业组建团队,跨学院的团队按项目负责人确定参赛作品(项目)所属学院。
(二)参赛类别
1、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类: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参考《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预通知》相关通知要求,详见附件2)。
2、创新创业大赛类:包括创意组和创业组(参赛要求参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详见附件3)。其中,创意组参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人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类:包括公益组和商业组(参赛要求参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详见附件3)。其中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三)参赛要求
为保证较高水平和较多数量的参赛项目,请各学院至少推荐不低于6个作品(项目),其中学术科技类作品不低于3项,创业大赛类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类项目不低于3项。
五、日程安排
阶 段 |
时间安排 |
工作进程 |
承办单位 |
宣传发动 报名阶段 |
4月1日至 5月13日 |
各学院按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老师和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参赛选手报名。 |
各学院 |
学院选拔推荐阶段 |
4月12日至 4月18日 |
各学院对不同类别学术科技作品进行选拔指导,确定上报参赛作品,准备好参赛所需相关材料。 |
各学院 |
5月6日至5月13日 |
各学院对不同类别创业大赛类项目进行选拔指导,确定上报参赛项目,准备好参赛所需相关材料。 |
各学院 |
大赛评审阶段 |
4月19日至4月22日 |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学术课科技类作品(项目)材料进行评审。 |
大赛组委会 |
5月14日至5月16日 |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创业大赛类项目材料进行评审。 |
大赛组委会 |
大赛决赛表彰阶段 |
5月21日 |
参赛团队进行现场答辩路演,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点评,对获奖对象进行表彰。 |
专家评审组 |
后续指导服务阶段 |
5月21日至 8月 |
根据参赛作品(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参与“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中国创翼”等各级各类大赛准备、指导入驻校内外孵化园区、指导申领创业基金补贴等。 |
各学院、学生处、团委、教务处 |
六、评审奖励
(一)评审方式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类别作品(项目)的创新性、创意性、实用性、市场发展前景、实施可行性等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二)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各学院按照参赛作品(项目)类别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详见下表)。一、二、一等奖比例为10%,二等奖比例为20%,三等奖比例为30%,优秀奖比例为40%。
奖励类别 |
奖项设置 |
备注 |
学术科技类 |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
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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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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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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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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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
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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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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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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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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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明制作 |
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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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
三等奖 |
|
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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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大赛类 |
创意类 |
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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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
三等奖 |
|
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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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类 |
一等奖 |
|
二等奖 |
|
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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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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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类 |
公益组 |
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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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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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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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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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组 |
一等奖 |
|
二等奖 |
|
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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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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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指导教师奖 |
学术科技类 创业大赛类 |
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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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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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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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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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一)采取措施,宣传发动。创业教育与实践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比赛的统一要求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要利用现有的宣传渠道和途径,宣传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激发学生参与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大赛是为参加2019年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作准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学院特色项目,充分挖掘资源,形成合力,动员师生积极参加。
(三)积极引导,鼓励参与。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寻找、拟定创业项目和科技作品,调动专业教师参与学生创业活动的热情,为参赛学生及时并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技术支持及创业指导服务,有效提高竞赛的质量与水平。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创业项目计划书或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类论文应严格遵守省赛项目要求,如发现有抄袭或知识产权纠纷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比赛主办方不承担因项目参赛及实施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主办单位拥有本届比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嫘湖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附件2: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预通知
附件3: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4:相关资料的提交说明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4月3日